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条例,网约车未取得运营许可证即视为非法运营。对无网约车运输证的司机,政府部门将予以从宽处罚,给予其三千至一万元的罚款;
同时,当司机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时,亦须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罚款额度为三千至一万元。情况更加严重者,如私自线下接单,司机将有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罚金从五千起跳,甚至可能高达四万元。
另外,违法车辆还有可能遭有关部门暂扣查封。
针对尚未取得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书的司机,政府部门将会按照情节轻重,处罚款在两百至两千元之间。假如司机既没取得车证又没获取人证,那就意味着罚款应当叠加,并且可能影响司机的驾驶证遭暂扣三至六个月不等。
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罚款数额以及惩罚措施可能会因为地域和时间特性有所变化。因此,我们强烈建议网约车司机在开始任何运营活动之前,必须确保已经获得了所有必备的证件及资格认证,以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