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行为涉及到双方都需要就该事项进行印花税缴交:
其中,条款第二条明确指出了应当纳税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像是购销、建筑及装修、加工承揽、项目承包、以及财产租赁等各类具备如同签订合约般的法律效力的各种文件或凭证。股权转让自然也包含在这些应纳税之列,因此应当依法履行税务缴纳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