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股权变更是需要缴纳税费的合法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股权出让方有义务按照财产转移所获得的收益向税务部门支付个人所得税。在具体计税方式上,应以股权出让所得扣减原始价值以及合理的相关手续费之后的余额为基础,再用百分之二十的比率进行精确计算并全额缴纳。
然而,若出让方选择以原始价格转让股权的话,那么便无需履行这一纳税义务。倘若人民法院基于法定程序或者强制执行措施而进行股权权益的转让,则需提前通知到整个公司以及全部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