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对于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以及进出口环节起到重要的监管作用,同时在这些领域实施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凡在我国从事烟草制品经营销售业务的公司、企业、单位或个人,都必须持有的许可证件便是由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第四十二条
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的,烟草专卖局应当责令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