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的纠纷处理中,若判定对方为主责方,对于涉及的当事人自身而言并无不良影响。在此情况下,理应由该主责方向受害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特别是当涉案车辆为机动车时,通常首先由被告方的保险公司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来进行赔偿,如若缺口仍存在,后续将由该车主要求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