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仅签署车辆买卖协议而未进行过户手续,协议如满足以下几点即视为合法有效:
首先,协议双方均需具备正式且有效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协议条款必须是由协议各方在真实意愿下签订;
再者,该车辆买卖协议的各项内容应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条文及行政规章制度中所赋予的强制性要求;
最后,还需满足法律所确定的其他一系列有效性前提条件。须注意的是,在此案例中,即使物权并未能实际取得变更,也不会对整个合同的法律性质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或改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