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国家已经对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进行了明确规定,即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通常定为三年。按照此项法则,诉讼时效的开始时间可以从权利人开始知晓或理应察觉自己权益遭受侵害及其相对人之日进行推算;另一方面,其期限通常设定为三年,但是,如果从权益遭受侵害当日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之久,则将不再由人民法院予以司法保护。
然而,若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存在权利人的书面报告请求等,人民法院仍有权据此做出延长诉讼时效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