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原则上被取保候审人既不能出省也不能出市,但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后,可以离开本市。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一系列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以及在传讯时及时到案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被取保候审人不会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
请注意,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了结,被取保候审人仍需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工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