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关于损害财产价值的认定准则乃为将损坏之财物的市场价格参照财物在被破坏前的正常市价,再扣除残余部分的价值而得出;
然而,财物受损情况如何却是应当由负责处理此事的执法机关作出判断确认。
倘若双方就此定价产生分歧与异议,那么就应将争议提交至执法机关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要求其派遣专员出具相应领域的专业报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