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股权的无偿转让虽然可行,然而转让过程中需要履行相应的税收义务。
在这方面,无偿股权转让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时间点、转让方可及被转让方等多个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限制要求。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来看,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除自己之外的其他人士时,必须取得法人团体中其余过半数成员的明确同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