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借贷关系中,借条无论是采用手写形式抑或是电脑打印出来皆可作为有效凭证。
然而,鉴于现实世界中的某些借款人曾在未经充分确认的情况下,在由他人预先设定好内容的空白纸张上签字,却对之后纸上所呈现出的贷款信息产生质疑之举,因此我们建议借贷双方在签订借贷协议时优先选择手写格式。尽管借条的拟定可以通过手写或电脑操作实现,但为了避免此类可能引发的纷争,我们强烈推荐借款人亲自书写借款协议,并在落款处亲笔签名及加盖指模。
此外,在撰写借条时还需遵循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首先,确保借款协议上的所有必要信息均一一列明,从而尽量降低日后因更改该信息而带来的不必要争议;
其次,在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方式进行资金流转时,务必妥善保留收款人/付款人的详细银行账户信息以及相应的交易流水单据,同样在借条中也要详尽注明这些细节;
再次,对于借款人签名位所加盖的指模,其独特性可以大大增强借款人的信誉度与可信度;
最后,应确保借贷双方各持有一份借贷协议原件,以免任何一方因意外事件导致协议原件遗失或被人篡改,进而影响到后续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