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身份凭证意识仍较弱的当前社会背景之下,医保卡成为盗刷现象的首要对象,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药店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保卡持有人可以据此采用多种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直接向药店主张损失索赔是可行的途径之一,由于药店未履行明确的登记备案义务,须为由此产生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其次,寻求医保中心的协助和调解同样具有可行性,既可以向医保中心查询医疗费用的明细信息,同时也可与药店方面核对所购买药品是否属于医保范围内的药品。
若发现并非如此,则可以针对药店提出举报投诉。
最后,若权益遭受损害严重,还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诉诸司法程序来进一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进一步的侵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