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若定金超过合同总额的20%,则买方享有退回超出部分的权益;反之若由于收取定金方未履行约定的债务事项导致合同无法达成,则需向买方双倍偿还定金。
然而在此强调,如买方未能按约履行与其债务有关的义务,其无权申请退还已支付的定金;而对于收到定金的一方来说,当违约情况发生时,他们有责任向买方归还双倍金额的定金作为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所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可协商确定其中一方向另一方以支付定金的形式为其债权提供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正式生效。
至于定金的具体金额,通常是由当事人双方事先议定的,但必须确保定金总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否则超过部分将不再被视作有效的定金款项。如果实际支付的定金高于或低于原定估算金额,即视为对原定金数额进行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