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关于企业上市所需条件之考量:
仅有股份制形式的企业方能具备上市的权益;
2.对于申请上市的企业而言,其经营必须已超过三年时间,且在此期间内未曾经历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层人员更迭,同时,该种经营行为应为合法合规,遵循国家法律规章制度;
3.申请上市的企业需具备真实的注册资本,且没有出现虚假出资或者股东抽逃资金的情况发生;
4.拟上市企业的住所地最低要求为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公众发行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比例应不少于四分之一;股本总额应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而公众发行的股份则须达至公司总股份的百分之十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