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委托方需要向商标专利局所在地的政府部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其次,注册申请人和委托方还需向受理商标注册申请的政府机构提供注册商标所需的全套文件和证明资料;
再次,该政府机构将对所交材料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若材料过关,则移交给专门负责实质性审查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接下来,负责实质审查的工作人员会对注册商标进行细致入微的考察,如发现问题则需要进行相应修改,直至符合规定为止;
然后,经过认真的实质审查之后,商标将会在有关公报上进行公示公告;此后,公示公告将持续3个月时间,在此期间任何人有权提出异议;在公示公告期满且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之时,该商标便正式获得了注册资格;
最后,政府部门将对成功注册的商标进行备案记录,并颁发相关的商标证书。
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