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为止,中国执行的是一种七级累进制税率系统,该税率覆盖了从3%到45%的比例范围。大体上来说,总共包括七个级别。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第一级是从起征点中扣除未超越500元的这个部分,然后以3%的税率来计税;
其次,由于在起征点的基础之上,有超过500元但未达到2,000元的部分,故而这部分将被划分为第二级,并适用于10%的税率计算;
再次,第三级是指在起征点基础之上,超过2000元但是未达到5000元的部分,此时适用于15%的税率进行计算;接下来呢,依此类推,最终一级则是起征点的2000元部分之外,超过10万元的部分,这一级别的税率最高,达到了45%之高。
至于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财产租赁所得方面,其具体的税收标准如下:对于每次收到的金额不超过4,000元的情况下,需要先减去800元作为税费扣除;当收到的金额超过4,000元时,则需要先在总金额中减去20%的税费扣除,再根据剩余的金额按照20%的比例税率进行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