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医疗期限的长短主要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进行制定。
若医疗期满后员工依然无法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则企业可依法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当员工由于病患或意外伤害导致其必须暂停本职工作接受治疗时,应参考其实践工作年限以及在单位服务期间进行计算,给予适当的医疗期:
(1)若实践工作年限不足10年,那么在单位服务年限低于5年者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如超过5年,则享有6个月的医疗期。
(2)若实践工作年限已满10年及以上,那么在单位服务年限低于5年者享有6个月的医疗期;如超过5年但未满10年,则享有9个月的医疗期;如超过10年但未满15年,则享有12个月的医疗期;如超过15年但未满20年,则享有18个月的医疗期;如超过20年,则享有24个月的医疗期。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
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