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常规而言,转让费在多数情况下无法予以退还。
当转让合同经合法订立且具备效力之后,受让人支付的转让费通常将难以索还;而若然索要不回的话,则需对其未能践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负责,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当事人如有另行书面协议达成或法律另有明确规定者,以上原则可不作适用。
就此情况而言,我们应依据协议或所签署合同中对于转让期限的具体规定,来确定转让费用的归属与用途。
此处,转让费主要涉及商铺的整体转让,其中包括了商铺内部所使用的所有物料以及相应的营业资格。
因此,这种转让更侧重于经营权方面的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八百六十九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转让费、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