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天津地区对于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我们可以看到,主要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府定价这三大不同类型。
其中,诸如住宅区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之类的停放服务收费,则需要按照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来执行。
具体的定价方式将由该辖区的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的保有总量与停放服务的供需状况而加以决定。
法律依据:
《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应当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间,并按照中心城区停车收费高于边缘城区停车收费、同一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高于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收费的原则,确定停车收费标准。
停车收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