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关于无财产争议类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普通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以及行政诉讼案例中不涉及财产权益的情况,均应按照案件实际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所需的法律工作时间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内协商确定代理费用的具体金额。
其中:
关于普通民事,经济及行政案件,若未涉及到财产权益方面的事宜,则可以在6000元至100000元之间进行灵活讨论与协商;而对于外地的民事、经济以及行政案件,即便不牵涉到财产权益的问题,代理费用的最低标准也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0元。
(2)针对法律文书案件,例如聘请我们团队来代为撰写、修改或者审查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时,那么费用的计算可依据该文件的性质、难度以及需要花费的工作量和时间等多种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在每份文书收费的600元至2000元之间进行协商。
(3)至于律师见证服务,具体费用需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涉及的事务所需处理的时间等客观因素,进行逐件具体商议并最终确定从2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