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抱歉听到你婚姻不幸福的消息,但是我想告诉你,离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你慎重考虑。如果你真的决定离婚,那么你需要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是一些关于离婚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