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拆迁涉及到商业用地补偿事宜的相关规定如下:
1.如果在评估中将房屋及土地视为单独的两个标的进行评估,那么对于土地的评估将参照商业资产的参考价值,而对于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则按照重置成本进行重估;
同时还需要包括对迁移费用的补贴以及在经营过程中的损失费用等内容。
2.而如果选择将房屋与土地合为一体进行评估,则其最终的评估结果将基于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根据实际评估情况进行确定)进行评估,其中同样包含了对迁移费用的补贴以及在经营过程中的损失费用等各种细节事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