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擅自加盖公章并非法定意义上的刑事犯罪行为,然而,这种未经授权的行为可能导致贵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若因此种情况导致公司财务波动,贵方将面临遭受诉讼及赔偿的风险。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若私人未经允许擅自加盖公章的同时,所使用「公章」系自行伪造或是私下雕刻,那么便构成了触犯刑法的危险行为,很可能遭到司法机关追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