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法规规定,对于所谓“标准”及标准样品进行了明确界定。
它具体指代那些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乃至社会公共事务等各领域内被要求实现统一的技术规范与特性需求。
这些标准大致可被划分为国家级、行业级、地市级以及团体级、企业级等不同层次与类型。
其中,国家级标准又可以进一步细分成强制性标准以及推荐性标准两个类别;而行业级、地市级标准则通常以推荐性标准为主导地位。
对于强制性标准来说,其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与落实,这是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所在。
相比之下,对于推荐性标准,我国政府更倾向于各国企事业单位积极采纳使用,以此不断提升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与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