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民事速裁程序,即人民法院在追求公正与高效的司法审判实践过程中,采用简式审判模式或高效驱动方法的一种新型诉讼流程。
此方法旨在通过对传统庭审环节进行精细化处理和优化调整,例如简化庭审规程、确立高效率的送达体系以及增强调解与裁判环节的速度效益水平,从而实现在立案环节的快速响应,送达程序的高效运转,调解过程的迅速推进,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以及裁判结果的快速传递,最终达到将案件审理周期大幅度缩减的目的。
这种既追求公正性又注重效率性的民事速裁程序,亦被视为一种“快速运行的简易程序”。
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速裁程序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适用速裁程序应当遵循科学分流、调裁一体、简案快审的工作原则。
《关于民事速裁程序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下列案件应当适用速裁程序:
(一)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
(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准予撤诉等程序性案件;
(三)适用实现担保物权、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等程序的案件;
(四)其他适宜速裁的案件。
《关于民事速裁程序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设立与速裁案件数量相适应的速裁团队,可根据法官的姓名进行命名,也可根据法官办理案件的特长设置类型化速裁团队,并配备审判辅助人员和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