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工程建筑方不得获取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因为此项罪行的犯罪主体为特定人士,主要是指在各类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类似单位中从事决策、组织和管理工作的职员,比如公司董事会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公司或企业的总经理、厂长、财务主任以及其他被企业聘用而承担管理职责的部门员工。
此外,“其他单位的人员”这个范畴也包括在非国有事业单位或者其他民间社团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他们负责教育、科学研究、医疗、体育、出版等各种组织及监督、管理任务的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