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工程师有多个层次的分级制度,每一个等级所对应的职称评定细则均有所差异。
下述为各个等级中的具体阐释:
1.初级职称:
需同时满足下列任意一项条件方可申请评审:
(1)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内从事相关工作达到整整一年;
(2)拥有大专学历且在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内从事相关工作达到整整两年;
(3)持有中专学历且在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内从事相关工作达到整整三年;
(4)仅仅拥有高中学历但在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内从事相关工作达到整整七年;
(5)倘若您仅是初等教育程度,也可以申评初级职称,只要你在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内从事相关工作长达十年,并且同时拥有初级职称;
2.中级职称:
需要同时满足下列任意一项条件才能申请评审:
(1)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至今已满五年,并且已经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拥有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至今已经达到六年,并且已经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持有中专(或高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至今已达十年,并且已经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对于初等教育以下程度者,要想申请中级职称,就必须在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内从事相关工作达到十五年,并且必须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
需同时满足下列任意一项条件才能申请评审:
(1)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至今已满十年,并且已经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2)拥有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至今已满十五年,并且已经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持有中专、高中或初等教育以下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至今至少已达二十年,并且已经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所有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都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备优良的职业操守,能严谨地履职尽责,充分展现自己在特定专业领域内的卓越技能和优秀实践经验,并且具备与之相匹配的专业理论研究深度以及实际工作能力。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