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作为法人代表所承担的风险及影响方面,需要额外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鉴于公司在面对外部负债时缺乏足够的自有资产用于偿还债务的无奈处境,挂名法定代表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被迫承担起公司的连带性债务责任,这无疑加大了自身面临的经营风险;
再者,若在担任法人代表期间,不幸遭遇公司发生的重大经济违法行为,那么这位“任劳任怨”的法定代表人也有可能因此而陷入需要承担法定刑责的困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