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提起诉讼并非必须要求具备身份证明文件,只须前往被告所在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即可进行申诉。
但是若被告的居住地点与常年居留所在地并不完全吻合的话,我们应当选择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倘若涉及到同一事件引发的多起诉讼,且这些被告的居住地及常年居留所在地点分属两个以上不同区域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那么这两个以上辖区内的每个基层人民法院均享有对此案件的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