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之规定,若行为人知晓他人在运用信息网络进行不法活动时,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口、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援服务,或者提供广告宣传及支付结算等辅助服务,且情节达到严重境地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面临罚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