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倘若争议当事人未签署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将不会予以受理案件,仅能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具体而言,依照法律条款:
若有关各方在处理争议时采取仲裁方式,则需保证彼此自愿参与,并就此达成仲裁协议。
若缺少上述必要条件,任何一方的仲裁请求均无法得到仲裁委员会的认可和受理。
此外,若争议双方确实已达成仲裁协议,但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将依法拒绝接手此类案件,唯一例外情况是仲裁协议确属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