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签订合同时,关于盖章及签署的相关事宜需要特别留意:
首先,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并未强制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自行手写拟定,但是必须在此基础上进行亲笔签名或者盖章签署。
其次,盖章及签署的行为应该和缔结该合同的一方保持高度一致性。
再次,当进行签字操作时,建议以逐页签名的方式进行,而对于盖章部分,则应尽可能地覆盖合同纸张之间的衔接部位。
此外,合同文件的封面或是扉页以及参与投标活动的函件,也务必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最后,如果需要由委托代理人进行签字或者盖章操作,那么必须将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与合同文件共同提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