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据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收费标准依据汽车型号划分为四十二类,因此各类车型所适用的保险费用则不尽相同。
然而,针对同一款车型,全国范围内均实行统一的定价策略。
以国内最为常见的六座小型私人轿车为例,其交强险在新车购置后的首个保单年度即需缴纳九百五十元人民币的保险费用。
值得广大车主关注的是,交强险与车船税虽可同步缴纳,但两者的计算时间截然不同。
其中,车船税的结束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而交强险的有效期则是从保险缴费之日起计算,持续一整年。
如购入新车于五月初,则只需支付七个月的车船税,而交强险则需按照全年期保,直至下一年五月份期满。
另外,自次年起,交强险的收费金额将会根据该车辆在过去年份中所经历的有责道路交通事故次数进行调整,具体规则如下:
如果在上一个保险年度未曾发生有责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下一年的交强险费率将会降低10%;若连续两个保险年度未发生此类事故,则进一步降至20%;若在上三个或更多的保险年度内未曾发生有责道路交通事故,那么降幅将达到33%;反之,如果上一个保险年度发生了一次有责道路交通事故,但并未涉及人员伤亡,那么交强险费率将保持不变;若在一年内多次发生有责道路交通事故,则需上涨10%的保险费用;而若发生有责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则会增加30%的收费金额。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
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