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1. 当事人倘若无法履行此职责,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应诉方发起反诉时,必须随附符合法定起诉要求之相应的证据资料作为支撑。2. 当事人倘若对自己所主张的诉讼请求有所依赖,或是对对方的反诉请求予以反驳,那么该当事人必须负起举证的义务,以充分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反之,倘若无足够证据或者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则信用度较低的当事人将承担为他们未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所引发的不利影响。在此过程中,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定是,在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被告向法院发起反诉之际,必须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与之相对应的证据材料。若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己方立场,便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