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无财产争议案件:
针对普通的民事、经济以及行政案件,如果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的分配问题,我们将参照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和办理案件所需投入的时间等诸多因素,与当事人进行友好的磋商,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合理的代理费用;特别是对于域外发生的非财产性民事、经济、行政事项,我们的代理费用起步价不得低于人民币两万元;
2.法律文书服务:
我们还可以代替您编写、修订以及审查各种法律文书,我们会依据每份文书的性质、难度以及办案所需投入的精力等综合因素,在六百元至两千元之间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3.律师见证服务:
根据您需要见证的各类法律文书的性质、见证时间紧迫与否等条件,我们将按照每次两千元至一万元之间的标准进行友好磋商后确定收费数额;
4.代办公证事务:
具体的代办公证事务因内容而异,我们将会以每次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之间的标准,于事先与您进行合作意愿达成一致之后协商确定最终的收费金额;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
这两种服务按照实际操作的难易程度、文书使用目的及其所要体现的价值取向,并考虑到整个服务过程中的所有必要耗时等因素,拟定出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区间——每次在一千五百元至二十万元之间进行妥当的协商定价。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