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虽然在众多上市公司中,年报公开的时间并非愈早愈好,然而根据现阶段的表现来看,那些能够尽早公布年报的企业,其自身的盈利实力以及未来的盈利增长潜力普遍较强。
此外,部分上市公司,尤其是那些属于T类的企业,往往会借助于非经常性的收益和亏损来调整年度报表的利润水平,这种现象已然成为了当今证券市场中一种常见的问题。
对于普通的投资人来说,如何通过专业的财务报表分析和相关的绩效指标,识别出这些企业是否存在故意操控非经常性收入和支出的情况,便显得尤为重要。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