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公司股本转让所需履行的各项手续如下:
首先,须由受让股权的公司召集并主持召开全体股东大会;
其次,股权转让的公司召集并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参加该项会议的所有股东都应在股东大会的决议书上共同签字、加盖公章以示确认;接下来,双方需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此外,还需要召开新的股东大会,并且经过新成员的表决同意;
最后,将内退的原股东的出资证明收回,随后发放给新股东的出资证书,并对整体的公司股东名单实行相应的更改和备案工作;
同时,将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相关事项报备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法定的工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