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与父母亲关系认证之事宜,您可前往本人或者近亲居住之户口所辖市级以上公证书服务机构进行办理。以下是详细步骤:
首先,请至指定公证机关领取亲属证明文件表格;
其次,在孩子或本人在职单位负责档案管理部门填写相关表格并且盖公章;
最后,备齐上述表格,办理公证员之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身份证明以及户口本之复印件、交付公证费用等资料,前往相应的承办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手续。而若涉及直系亲属关系之公证,则需要准备以下必要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申请人的个人身份文件、复印件和户口薄复印册;
3.如申请人外籍人士身份,还需提供其所属国家的护照及复印件;
4.如申请人无业,应由其住所所在地政府部门开出家庭关系报告;
5.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时,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除此之外,各代理人必须提供自己具有代理权限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