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音频记录的确具备作为法定证据的资格,然而在此需要特别强调其合法性这一关键因素,必须确保其真实、客观并且具有效力。
依照法制原则,当事人未获得另一方的明确同意而擅自获取的音像资料,主权不受其作为证据的认可,并将进行相关法规中的违法证据排除规则处理,从而剥夺其作为证据的说服力和可采纳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