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源于市场价格的特性,它是由建筑工程承建方与发包方这两大主体,亦即是商品和劳务交易双方按照不断变动的市场形势所共同商议及认可的最终成交金额。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合同价类似于最后结算工程造价,但二者并不能简单地混为一谈。合同价该如何制定呢?我们提供三种方式参考:
1.采取固定价格合同模式,具体表现形式是双方就合同价款中包含的各种风险的范围以及相应的风险费用计算方法进行详细明确的约定,协议达成后,在规定范围内的合同价款将不予调整;如果超出这个范围,那么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必须在专用条款里加以详尽说明。
2.运用可调价格合同,此时合同价款便可以依照约定内容进行调整,而且双方协商决定合同价款调整的范围。
3.实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价款涵盖了成本和酬金两个主要元素,双方需要在专用条款内详细约定成本构成及酬金的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