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在工商管理局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按照规范填写欲获取的公司称号,然后由工商局进行系统确认,以确定该名字在当前环境中是否已经被其他公司使用;倘若无重复,则可以顺利获得并核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其次,在公司注册过程中,我们必须提供一份办公室租赁合同或者属于自己的房产证明文件。公司的固定住所将作为公司主要事务运作中心所处的场所。
根据公司登记机关的规定,每一家合法成立的公司只能拥有唯一的居住地,且该地点必须位于公司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之内。
接下来,当备齐了上述材料之后,我们需要前往工商局领取相关的企业设立登记各种表格,具体内容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等。所有这些表格都填写完毕后,与先前获取的核名通知书、有效期内的房租合同以及房产证复印件等一起上交至工商局。
紧接着,根据已取得的企业营业执照,我们需要依照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点为公司刻制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专用章以及发票专用章。
最后,我们要前往指定的银行开设基本帐户。在完成这个步骤之后,我们就可以拿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证明到国家税收管理部门进行税务核验,并办理购买发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