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非法砍伐林木的违法行为,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刑事犯罪需符合一定的立案规范。依据我国相关部门制定的《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中的明确规定,当盗伐或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达到了特定的规模标准,即可视为刑事犯罪进行立案侦查。比如,凡盗伐或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数量在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之间,或者盗伐或滥伐幼树达到了500株至1000株,便达到刑事立案的起点。若盗伐或滥伐林木的数量超过了50立方米,或者幼树的数量超过了2500株,那就属于较为严重的犯罪。如果数量达到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的数量达到了5000株以上,这个时候的犯罪就会被定义为极其恶劣的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