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制度框架之下,我国专利法明确指出,专利权并不会于提交申请之日期即被确定生效,而是需要在公告发布之后方能正式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若发明专利申请经过深入细致的实质性审查后科未发现任何不利于取得授权的情节或理由,那么由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便可依法做出给予其发明专利权的决策。
在此过程中,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会向提出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发放宝贵的发明专利证书,并且对这个决定进行注册注册和公示公布,这同时也是宣告发明专利权正式生效的关键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