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们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缴纳相应的国税与地税,其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国税部门肩负着对增值税和消费税进行全面征纳和管理的重任。
而地税部门则专注于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各类地方税费,以及机动车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各式税费进行严谨的计征管理工作。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国、地税都拥有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权限,但每位企业经营者只能选择在其中任意一方缴纳税费,换言之,企业所得税既可以在国税缴纳,也可在地税缴纳。
对于以销售业为主导的商业企业而言,其主要涉及到的是增值税。
作为一类特殊的一般纳税人,所适用的基本税率为17%。
值得一提的是,某些特定商品还享有优惠税率甚至免费政策,因此每月需要根据当月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之后的净额来缴纳相应的税费。
若在此情况下,进项税额大于或等于销项税额,那么即可享受免税待遇,超额部分则预留至下月继续作为抵扣金额使用。
至于当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时,便直接按照营业收入数额乘以确定的征收率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乘以标准的企业所得税率25%以此来计算出所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的规定执行。
根据该文件第四条的规定:
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
企业的全部资产以及股东投资的计税基础均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除另有规定外,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包括亏损结转、税收优惠等权益和义务)由变更后企业承继,但因住所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