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无论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皆有可能承受行政处罚之责。
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包括了全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他们在从事相关活动过程中触犯了行政法律法规,便会面临相应的行政惩罚措施。
尽管分公司本身并未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然而它乃母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某些特定情境之下,例如严重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同样有可能成为行政处罚的目标。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