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未收到任何通知,可致电公安部门进行详细咨询或耐心等待相关消息的释放。
若经过一段较长时间仍未收到任何回应,那么很有可能案件已撤销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最长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此期间内,若决定解除取保候审措施,须立即告知被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员及其关联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