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修建限高装置所应符合的法律规范的解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各省级行政区划内县级人民政府下属的交通运输主管机构或者乡镇级地方政府可遵照保护乡村道路的需求,于乡村道路的出入口处设置适当的限高、限宽设施,但须确保这些防护措施不会妨碍消防与医疗急救等应急通行要求,且严禁对通行机动车收取任何费用。
在此需强调指出,我国并未出台对于设置限制高度装置的全国性的统一规定,此项事宜完全由各地公路管理部门自行决定和部署。
法律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