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若以判决形式结案,则其法定时长为三个月;
然而在遇到特殊情形需要予以延期的情况下,须经法院院长审批同意方可予以延长。
倘若裁决形式取代了判决形式进行处理,那么二审的审理期限便固定在了三十日内。
至于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通常情况下设定为二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允许进行适当的延长。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