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股权代持股协议可依据相关程序向公正机关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若贵方计划对股权代持股协议进行公证,公正机关会依照法定职责和流程,严格审查各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情况、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否涉及恶意股份转让行为以及是否对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等问题。
在经过认真细致的审查后,如确认各项要素均符合公证的相关要求,那么公正机关有权力也有义务给予缔结该股权代持股协议进行正式公证。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法律并未强制要求所有的股权代持股协议都必须经过公证,这完全取决于协议双方是否愿意主动采取相应措施办理公证手续,同时此类操作也应如上述所述,在公正机关所能受理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