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法捕捉、残忍杀害受到国家严格保护的珍贵、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或是非法从事收购、运输以及销售此类受保护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行为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而如果情节严重,则须承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进行罚金的惩罚;倘若情节特别恶劣,那便需要接受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作为惩戒。
另外,凡违背狩猎规范,在特定地区或时段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活动,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破坏且情节严重的,均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等严厉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